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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牢“四重”用人导向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

2024-05-22
千秋伟业,百年恰是风华正茂。历史长河中,伟大的事业需要持久地奋斗和不断地发展。随着时代的变迁,虽然每一代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能不尽相同,但主流的价值追求和对人才的选拔标准是不变的。在选拔和使用人才方面,我们确实需要突出选人用人标准,建立“重品行、重实绩、重能力、重公论”的鲜明导向,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,共同推动事业发展。
  首要标准“重品行”。在选拔和培养人才时,重品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。特别是在考察干部时,德行更是不可忽视的核心要素,一个人的品行直接决定了其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。一个品德高尚的干部能够树立良好的榜样,引领和激励周围的人,为团队和组织创造正面的价值观和风气,在面临决策时,更能够坚守道德底线,不为私利所动,从而做出公正、合理的决策,为组织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因此,在选拔人才时,我们要注重考察其品行是否端正,是否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。通过深入了解个人背景、观察日常行为、设置道德情境测试、听取多方意见以及持续跟踪评估等方法,更准确地评估干部的德行水平,为组织和社会的长远发展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。
  重要依据“重实绩”。实绩是干部能力和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。一个优秀的干部应该能够在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果,为企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。因此,在选拔人才时,我们要注重考察其实绩是否突出,是否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  必要条件“重能力”。能力是一个人胜任工作的基础。一个优秀的干部应该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、高超的技能和卓越的领导能力。在选拔人才时,我们要注重考察其是否具备这些能力,以确保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。
  重要参考“重公论”。公论是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和认可。一个优秀的干部应该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。在选拔人才时,我们要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将公论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,以确保所选人才能够真正符合群众的期望和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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